(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州通则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公司主营业务为宽带连接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为侯玉清。公司已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运营中心建设、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