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格条件。委员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