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