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更新))
本公告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告载列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更新)》内容,供投资者参阅。自查表显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无此类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未发生违规利润分配情形,且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亲属、外籍员工,已说明其必要性与合理性,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权日起不超过10年,相关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告还确认了股权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完整性及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