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有关变更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变更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兹提述中国奇点国峰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的公告,内容涉及委任徐静女士为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以及指定朱娇娇女士为徐女士与本公司之间的主要联络人。徐静女士以外部服务提供商身份获委任,自二零二六年九月十日起生效,可直接且不受限制地接触董事会、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并就企业管治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董事会澄清,该委任不影响其履行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责的权力与能力。朱娇娇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为董事会运作提供行政支持、协调内部沟通、确保决议执行及协助信息披露。其作为“主要联络人”的指定符合上市规则附录C1守则条文C.6.1的要求,有助于与外部服务提供商高效协作,但不削弱徐女士的法定角色与职权。除上述补充资料外,原公告内容维持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