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以当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01名激励对象授予19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71%,授予价格为10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和40%。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法律顾问均确认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预计本次激励计划将产生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17,767.62万元,并在2026年至2029年间分期摊销,影响各期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