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新火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11)於2026年9月15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會議在當日上午十時正於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42樓舉行。除翁曉奇先生親身出席外,其他董事以電子方式參與會議。本次大會提呈三項普通決議案,均已獲得超過50%贊成票通過。第一項決議案為批准採納新的購股權計劃及計劃授權限額,獲97.90%贊成,2.10%反對;第二項決議案為批准服務供應商分項限額,贊成比例同為97.90%;第三項決議案為批准終止公司於2016年10月27日採納的現有購股權計劃,獲99.29%贊成,0.71%反對。本次大會由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擔任監票人。於大會當日,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753,048,375股,所有股份持有人均有權出席並投票。無股東根據上市規則需放棄投票,亦無股東預先表示將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