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3,000.00万元,用于年产60万平方米高多层、HDI电路板项目。发行人主体资格合法,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