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进展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二人因在2022年12月7日合计主动减持股份导致权益变动减少1%,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5月12日才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二人在2019年9月20日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5%时,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样迟至2026年5月12日补充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浙江监管局拟对叶小平、曹晓春分别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各50万元)。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为实际控制人个人历史信息披露问题,不涉及公司经营,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亦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