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章程修正案)
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总股本、高级管理人员定义等内容。公司中文名称由“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名称同步调整,英文名称相应变更。截至2026年7月20日,因“中特转债”累计转股15,623股,公司总股本增至5,047,159,056股,注册资本相应调整为5,047,159,056元。章程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增加“(财务总监)”表述。股东会职权条款中明确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并新增发行股票及可转债的相关授权规定。董事会构成方面,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8名为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为职工董事,设首席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由首席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遴选程序及财务负责人称谓亦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