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执行董事及联席公司秘书辞任;及(2)提名委员会组成、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变更)
植華集團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42)董事會宣布,方浩達先生因擬投放更多時間於其他事務,已辭任公司執行董事及聯席公司秘書,同時不再擔任提名委員會成員、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授權代表,以及公司條例第16部規定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起生效。方先生確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需提請股東或聯交所注意之事項。董事會感謝其對公司的貢獻。方先生辭任後,聯席公司秘書倪子軒先生將留任並出任公司唯一公司秘書。此外,主席兼執行董事Thomas E Berg先生已獲委任為新任授權代表,自同日起生效。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執行董事為Thomas S Berg先生及Jan Ankersen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曉彤女士、黃繼興先生及陳霆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