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因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7名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回购注销共计13,841,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因业绩未达标回购12,081,000股,因个人离职回购1,760,000股。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披露债权人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将于2026年9月16日完成,后续将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