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无法直接支付人员薪酬,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人员薪酬费用,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该操作已获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该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