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代表委任表格》,适用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东。股东可据此委任临时股东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表,出席于2026年9月29日下午2时在中国上海市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举行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其续会。委任表格用于就会议决议案行使投票权。本次会议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审议和批准《关于选举阎非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股东需在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或弃权。若无具体投票指示,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表格须由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签署,H股股东提交的授权文件须经公证,并于会议前24小时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同一股东委派多名代表时,代表不可同时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