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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利: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均已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7,218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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