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十月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登記持有嘉瑞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茲委任指定代表或大會主席,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七日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十三號香港港威酒店三樓Turquoise及Fuchsia廳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普通決議案包括:(a)批准及採納二零二六年購股權計劃,並授權董事授出購股權,配發及發行相關股份;(b)批准及採納二零二六年股份獎勵計劃,並授權董事授出獎勵股份;(c)批准計劃授權限額為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的10%;(d)待二零二六年購股權計劃生效後,終止現行的二零一七年購股權計劃,惟不影響此前已授出之購股權權利。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前四十八小時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