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北京举行,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相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关于2026年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议案》《关于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