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登记持有人适用之要求表格)
本文件为股东通讯表格,用于中国淀粉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提供电邮地址及/或申请收取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股东可选择仅收取英文、中文或中英文印刷版本,或取消此前的印刷版请求并转为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本。公司通讯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中期报告、季度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等。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涉及股东行使权利或作出选择的文件。若中英文版本合并为一份文件,公司将统一发送双语印刷本。股东须确保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有效,否则公司将寄送印刷本并附带索取有效电邮地址的请求。本请求于提交当年12月31日失效,如需延续须重新提交。联名持有人以股东名册首位姓名为准提交申请。公司不接受本表格上的其他附加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