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思廉近日新增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相关限制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案号为(2026)粤0491执1245号。限制内容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进行高档装修;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安排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公司表示正积极与相关机构沟通,目前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