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的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关于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公告。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6年8月29日至9月7日在公司OA网站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为期十日的公示。公示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后确认: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A股期权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因此,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