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未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