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告回复了关于收购新华三6.98%股权的必要性与作价公允性、研发设备购置项目设备采购的可行性等问题。收购价格经市场化协商确定,与历次交易价格一致,评估值为751.08美元/股,作价具备公允性。资金用于置换已支付对价,缓解资金缺口,优化资本结构。项目二设备采购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