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9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持股占比30.2193%;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持股占比1.2675%;网络投票A股股东839人,持股占比1.4437%。会议审议事项与通知一致,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董事会及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