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股东之通知函件及回复表格 - 电子发布公司通讯)
港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2)发布关于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通知。登记股东若已同意且未撤销,公司将通过其网站www.ch.limited及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公司通讯(包括中英文版本),并以电邮发送登载通知;如无有效电邮地址,则以邮寄印刷本形式发送。登记股东可通过填写回执表格A部分表示同意,若28日内未回复,将视为同意。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寻求股东指示的文件)将单独以电邮发送电子版,或以邮寄印刷本形式发送。登记股东需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并可通过回执表格B部分同意电子接收。股东可在收到通知后28日内申请索取电子或印刷本公司通讯。公司亦征求登记股东的电子联系方式,用于发送通知和通讯,相关信息需通过回执表格C部分提供。有关安排详情载于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