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及2025年4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和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备忘录截至披露日未完成签署,构成虚假记载。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明根被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副总经理鲍嘉龙被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勇斌被处以8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