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朝晖))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朝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