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龙激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未包括独立董事,且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