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发放及追索机制、薪酬调整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匹配。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不低于总额的50%,并实施递延支付,10%部分分三年发放。若相关人员存在违规、失职、被处罚等情形,公司可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薪酬体系将根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个人绩效等因素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