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拟终止实施该计划,相关配套文件一并终止。本次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