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盛制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行为。制度明确了离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工作交接义务及离职后的责任延续,包括股份锁定、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等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补选时限及离职人员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