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健米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关于全资子公司金健植物油(长沙)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拟租赁湖南省食用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分公司部分厂房及设备用于茶油生产,租赁期5年,总租金不超过400万元,交易定价参考第三方评估并经协商确定,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