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及智利阳光新能源履行电力供应合同项下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051年12月31日;同时为全资子公司宣阳电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占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9%,无逾期及违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