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须予披露交易建造十二艘船舶(2)自愿性公告建造六艘船舶)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远资产管理分别订立造船合约I及造船合约II。根据合约I,向卖方外高桥造船及中国船舶工业订购12艘22,000TEU型LNG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舶(目标船舶I),每艘代价2.24亿美元,总价格26.88亿美元(约209.66亿港元)。根据合约II,向卖方黄埔文冲及中国船舶工业订购6艘3,200TEU型新型宽体集装箱船舶(目标船舶II),每艘代价人民币3.398亿元,总价格人民币20.388亿元(约23.56亿港元)。造船合约I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造船合约II所有百分比率低于5%,不构成交联交所规则下的须披露交易。目标船舶I预计于2028至2030年间交付,目标船舶II预计于2028至2029年间交付。集团拟为每艘船舶融资不超过70%合约价格,其余以内部资源支付。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