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创国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的管理。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过渡期履职要求、离职后的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规定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制度还要求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未完毕承诺,并对其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