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告,就公司2025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事项发布法律意见书。根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725,100份A股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本次预留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