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出售应收账款)
于2026年8月28日,广州医药与兴证资管签订《新增基础资产交割确认函》,确认向兴证资管出售第一次新增基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149,443,214.73元的应收账款,并收到购买价款人民币146,322,872.24元。由于本次交易与过去12个月内与兴证资管进行的多笔类似性质的应收账款出售交易相关,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等交易需合并计算。合并后适用的最高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无需股东批准。该等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广州医药流动资金或置换债务。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