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2025年度扣非净利润未达到设定的目标值和触发值,导致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相关规定,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1,560.781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作废事项,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