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6年8月))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要求相关事项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并做好登记与档案保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登记材料报送监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