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长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独立性。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解聘情形、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以及履职过程中的报告义务和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