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要求,自2026年6月4日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主要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新解释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原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