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19,279,121.90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三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生产项目第二基地购置项目、新一代车载电源产品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4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477.6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