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会议通知。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增减资、合并分立等需特别决议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