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经2026年8月2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该制度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制定,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职责分工、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及报告编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工作安排与监督,管理层提供资源并组织实施。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评价工作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形成工作底稿,识别设计与运行缺陷,并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管理层负责整改。年度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次年第一季度提交董事会审批后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