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公司董事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行,明确外部董事职责义务,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26年8月25日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修订,明确了外部董事的职责、义务、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内容。外部董事应忠实勤勉履职,每年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不少于总数的3/4,原则上不得连续两次缺席。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职能部门,提供信息、资料、会议、调研等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