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及重列之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百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2026年8月6日採納經修訂及重列的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職權範圍,並於公司取得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要上市地位當日生效。該職權範圍旨在協助董事會物色合資格董事候選人,推薦用於股東週年大會或填補董事會空缺;審閱董事會成員構成,包括獨立性、資歷、經驗及投入時間;並監察公司對《商業行為及道德守則》的遵守情況。委員會由兩名或以上董事組成,大部分成員須為獨立董事,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成員,成員須符合納斯達克及香港聯交所的任職資格要求。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可聘任獨立顧問及獵頭機構,並有權向董事會匯報工作成果。其職責包括評估董事表現、審議企業管治政策、監督合規安排、審閱行為守則與年報披露內容,並每年評估自身表現及審訂職權範圍。在符合規定前提下,委員會可將職責轉授予下屬小組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