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经公司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变更原因系落实财政部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要求。变更前后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仍按原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此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