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黄金天岳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作出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涉及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