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构成、职权、议事程序及决策机制。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表决。董事与决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需股东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