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小明))
刘小明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冲突情形。同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