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小民))
姚小民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管干部、党政领导干部等相关任职限制规定,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处罚或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